回憶已經結束,生活還在繼續。



        從四月開始跟這個故事,一開始,還真的是當作故事在看。但見主角二人,不斷纏繞,峰迴路轉,極苦又極甜,反覆牽扯好幾年,最後還是走在一起。迷人的是愛情,但動人的卻是人性面光明與陰暗的交錯-寬容、體諒、為對方好,自私、折磨、傷害彼此,命運與個性讓兩人相互碰撞,擦出燎原之火也流洩漫天淚水。局外人看了尚且心受擺盪,當事人又怎能不渾身是傷、卻仍然執著對望?



        一念之差,失之千里。如果曾經因錯誤而失散,茫然走過多年卻還能回到那人身畔,那肯定是上天給予的,再牽一次那人的手的機會。而我們,我們在人生路上和多少人失散,因為命運因為緣分因為時機因為個性因為賭氣,因著一個念頭的萌動,放開了曾經握緊的手,那時候都以為還有明天,而後才疼痛地發現,已經各分天涯。



        也許是因為太過真實,反而希望那只是個故事-太過曲折、太過磨人,這樣的際遇如果發生在現實裡,誰忍心?但因為最後總算有美好的重逢,又希望那是真實的,讓閱讀的人至少能在或平淡乏味、或曲折崎嶇的生活中,還能對未來的人生保有美麗的盼望。



        文章寫在
2006年底,作者過著人人稱羨的富裕生活,在英國有車有房,在藥品公司當主管,年紀輕輕已獲博士學位,年收入須繳40%的稅。但是午夜夢迴,一張已經快要記不清的臉龐不時從記憶浮現,糾動隱隱作痛的心房,促使作者寫下這段不堪的回憶,凝視過往的自己與那些嘎然而止的愛戀心事。作者打算寫完之後,便將過去全都埋葬。書寫的心情是晦澀的,於是批判自我毫不留情,筆端極度憂鬱,但是筆下的初戀情人與後來的戀人,卻又如此光明動人。有看客說,戀人之所以在看客眼裡,像是天使般的存在,那是因為作者心裡,戀人始終是天使。此語想來是不錯的。



        因為作者生長背景,導致其命運性格,然後,促使兩段戀情均分離已告終。作者父親是一富商,在公司另有戀情而對家人少聞問,作者的心結由此而始。而後,大學念了一半,便與父親大打一架,被送往英國,開始困苦的留學生涯。因著為與父親較勁,作者對金錢極端在意,力求上進,而與平庸無志的初戀情人漸感隔閡。在英國,結識了後來的戀人。戀人溫柔體貼,成熟迷人,並且家中有權有勢的難以想像。看到這裡,我一度以為是作者先去招惹對方,沒想到卻是戀人先動了心,對作者百般的好,介紹指導教授、安排工作機會等,讓作者少走許多冤枉路,並且在困苦時得到依靠。



        那一段求學歲月讓兩人互動曖昧親近起來,但作者旋即想起自己來到異鄉的目的,及遠在家鄉守候的初戀情人,因此退縮,因此逃避,卻又忍不住靠近。然後,戀人敏感察覺作者的游移,因而黯然婉拒作者偶爾的示好與親近,因為那對初戀情人、對作者,以及對戀人而言,都不公平。三月下旬,恰逢戀人生日,作者獲邀參加生日派對,作者高興了一陣,卻發現自己被戀人冷落,感到心灰意冷,於是致電告知戀人要離開了。戀人心急,酒後身著無袖晚禮服從家中隨便抓了一把鑰匙便開了賓客的車前往尋找作者,兩人在早春寒風中的海邊依偎著等待日出。沒想到的是,作者渾然不覺地在睡夢中親吻了戀人。那之後,兩人不自覺地越益親近,頻繁地見面、吃飯,可又因為作者對於戀人的存在其實心有千千結,喜歡對方卻又覺得兩人之間不該在一起、不會有結果,因此又開始疏遠躲避。戀人也開始避著作者。



        但也許是注定,兩人要走在一起。疏遠了一陣,又發生了一件大事:作者聽信讒言,以為戀人對作者的好是有目的的,一時氣憤,用尖刻的言語怒罵戀人,戀人遭受誤會,一怒之下反手一掌把作者打下了樓梯,進了醫院。兩人在醫院裡不言不語對峙四小時,回來之後作者在假寐之間聽聞戀人垂青於己的真心話,於是開始拿喬,不停以言語挑釁戀人,但戀人只是不回應。看到這段時整個網站的看客們都群情激憤了,沒想到回憶的同時(
2004年),現實世界(2006年)卻有著另一件大事發生中,但這是後話,且先按下。



        又過了十數日,作者回國前夕,突然良心發現,懷念起戀人的美好與溫柔,而且獲知戀人有新戀情,漸生醋意,於是滿懷歉意買了一瓶一百五十英鎊的紅酒,其中夾了一張道歉卡片,前往戀人家門口,打算放下了禮物就悄悄離去。正好戀人發現,急忙將禮物抱在懷中,衝出家門尋找作者已然離去的身影。作者在街邊目睹戀人追來,原不想現身而躲藏,卻又心疼那個穿著高跟鞋在夜裡狂奔的單薄身影,最後還是追出去。這段寫得極為動人:奔跑中,作者的手機響起,號碼是許久並未來電的戀人,但作者並未接起,只是一心想著:「請等著,我馬上找到你。」然後,在下一個街區,看見佇立街頭一臉茫然失措的戀人。由於之前兩人的關係不太好,作者只能訥訥笑言無謂的語句,眼見戀人拿起手機鍵入字句,發送。作者拿出手機,點開,一行字躍入眼簾:「
T8k me out to9」(Take me out tonight.)抬頭,只見戀人無助的呢喃:「Please...Please...」作者內心一股振動,衝上前擁抱住那令人心疼的身影,那句「T8k me out to9」也成為看客們眼中的經典。



        回憶進行到這裡,戀人在眾讀者心間已躍升至萬般美好的天使形象,對於作者忽遠忽近、曖昧又若即若離的游移態度均氣憤不已。沒想到,時序卻從兩年前的回憶,拉回書寫的今時,原來,作者與戀人又重逢了!先是陷在回憶裡無法自拔的作者意外收到兩年多未見的戀人託人送來的生日禮物-由於當初分手後兩人均離開倫敦而斷了聯繫,但坐者此刻心情振盪,極想再接收到戀人消息,於是透過戀人的律師送作者回家的機會,讓律師得知作者的住處與新手機號碼。果不其然,隔天作者即接到一通無號碼的電話,語音信箱中有四分鐘空白的留言。作者完全相信那是戀人打來的,於是心情極為躁動,往事歷歷在目,彷彿又跌進當初的痛苦深淵。但作者後來還是錯過了另一通無號碼的電話,於是心情更差。沒想到十餘天後,戀人駕車翩然降臨,共進晚餐,後來因為看見作者家中有個只穿睡袍露著大腿正在泡泡麵的女孩(是作者指導的學妹,同時也是室友。一開始就是室友建議作者把這件事寫在網路上當作告別的,沒想到此時事情似有轉機,於是也開始出現在網路上,即時回報兩人現況與八卦,深獲眾看客愛戴),微微吃醋而否決了作者過夜邀約的提議。之後兩人的互動開始頻繁,作者卻又陷入另一重苦惱:當初選擇分手,是因為覺得自己做過的錯事太多配不上戀人,覺得分開對戀人比較好,儘管彼此都還有愛也不願再回頭。可是時間過了兩年,作者卻沒有辦法把這個人忘記,想要埋葬的記憶經過重新書寫,越益清晰,卻也越讓自己痛苦-確定戀人直到現在其實都還愛著自己,卻不確定自己有沒有能力好好對待、珍惜、保護這段感情。



        作者中止了回憶,提出當下的苦惱,有的網友建議作者不如把想法說開,有的則建議作者別再去招惹戀人了,一時之間,各種建議紛紛出籠,不過勸作者保持現況只當朋友的佔了壓倒性的勝利。但是人生不是寫劇本,可以徵詢眾意以後寫出最完美的答案,作者在各種苦惱混沌之下,致電給戀人長聊兩小時,說明心境,沒想到,戀人只聽進去一句:作者還愛著戀人,於是出現鬼打牆對話:「為什麼不能在一起?」『……』「為什麼不在一起?」『……』「不是還愛我嗎?」作者無可奈何,悔恨自己太早打電話給戀人,早知道應該先聽從看客們的建議,按兵不動的。



        豈料隔天,戀人駕車前來,卻看見作者與室友冬日釣魚歸來,嬉戲玩鬧的畫面,一怒之下掉頭就走,讓作者二度上演跑百米(這次跑了半英哩)戲碼,最後情急之下,無奈說出:「以後你想怎麼樣,你明說,我都聽你的,這樣好嗎?」婉轉的暗示了兩人關係大大躍進。



        故事到這裡並沒有結束,由於兩人分居英國南北,所以即使關係有所進展,也不過是稱謂上變得甜蜜-作者開始稱呼戀人為「領導」、「首長」,動不動就「領導批示」。但實際上還是保持著距離,時時拒絕首長北上探視的提議,惹首長不時大怒。而作者此刻撰寫回憶的文風大變,整個爽利起來,脫去前些日子要死不活的憂傷。然而我看到這裡並沒有開心一點,因為兩人的愛戀糾葛真是太糾心,簡直像是港劇《創世紀》才會有的劇情:作者回國以後馬上忘記戀人,回到相戀九年的初戀情人的身邊,沒想到戀人卻跟著飛來,只好在家人面前偽裝兩人只有上司下屬的關係。後來作者見到父親,多年憤恨又被惹起,心緒大亂,回到戀人下榻的飯店,佔有了戀人!!更可恨的是,隔天馬上戴上與初戀情人的婚戒,在戀人眼前晃來晃去。這中間還有許多恩怨糾葛,比如作者挾戀人權勢設局報復父親,卻被初戀情人發現於是分手,後來也被戀人發現,可惡的是戀人還被作者要脅前往赴宴,當作作者報復父親的靠山。戀人痛苦不已,不明白一片真心換來的卻是欺瞞與利用,於是兩人分手。其中情節長達數十萬字,想用寥寥數語簡括之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但見兩人互相愛戀又彼此折騰,最後終於走向分手一途,看了真的十分心痛。



        寫到最後分手時,作者在現實世界卻剛好要趁新曆年假南下探望領導,於是看客們耐著心痛看完兩年前的故事,不停追問作者此次帶有正面積極意義的「進京面聖」結果如何。看到這段非常感慨又心痛:



        「等我放了沈芳(戀人名字的諧音,作者都這樣叫她)讓她走,淚眼婆娑中看著她的車燈遠去。我的確是傷心極了。只是,我當時考慮過很多結局,卻沒想到那一別,我們從此兩年多未見,當我真的決定要把這一切磨滅成灰然後揚在記憶的長河中時,她又從天而降。一切來的就像一場夢幻。前兩天,我們談到過這些,沈芳幽幽地歎了口氣,她說,當時我沒有上車和她一起走,她真的恨死我了。我說,你想過我們以後還會再見嗎?沈芳笑了一下,拉住我的手輕輕地撫摸著,她說,『每年到了你的生日,我都想過還能不能再見你。可是,我始終沒有再去找你。在你我的感情中,我永遠是被動的,你不想明白了,我再付出也挽不回。』她說的時候,沒有委屈和淚水,她一直在微笑。可是,我的心卻被每一個字,每一句話深深的刺痛著。」(按:這段非常適合搭配袁惟仁的〈走了嗎〉~)



        其實我還沒有看完所有的文章(一百多頁,一頁約有二十八萬字,夾雜網友評論,我只看到二十頁),可是因為太心急了,聽說作者一直到現在都還會時不時的上來回報一下近況,於是我乾脆點了作者最近一篇的文章,看到兩人到現在還在一起,於是在心痛之餘(因為才剛看完分手始末非常哀戚),感到非常的感動溫暖與安慰。



        為什麼會無法自拔的寫下這些,我也不知道。但是,就如同當初推薦這篇故事的人說的,這兩個人的故事峰迴路轉,太過真實了,讓人總是放不下,總還要殷殷探問;最近過得還好嗎?這幾天發著呆時,總會不自覺的想著其中的曲折而出神,在路上看到有名為「景明街」的路,心裡都特別激動(因為作者叫景明,但應該也並非真名),我想,是作者的文字太具有穿透力,才能隔著時空的距離,這樣寫入每個讀者的心中,讀來為之振盪。想到他們最後還有機會回到彼此身邊,覺得這是一個痛而又太美麗的故事。



        回憶已經結束了,而生活正在進行中。生活並非沒有摩擦,但是如果能好好牽著失而復得的那個人,想必回憶再苦,嘗起來也都還有巧克力的甜吧。一念之差,作者失去某人,又因為一念之差,重新得回某人。這故事興許意謂,有時候我們這秒鐘的決定,都會是影響我們一生的關鍵。但願,當我們感到悔恨的時候,還能有像作者一樣,重來一次的機會。
2008/06/30



(對了放上驚人註腳:初戀情人曉軍是男的,沈芳跟景明俱為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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